湖南人防工程(又稱人防工事),包括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、人民防空指揮、醫療救護等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築,以及結合地麵建築修建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。按構築形式可分為地道工程、坑道工程和掘開式工程。按戰時功能分為指揮通信工程、醫療救護工程、防空專業隊工程、人員掩蔽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五大類。
人防工程厚實、堅固,除承重外還有一定抗衝擊波和常規炸彈爆波的能力。
人防工程結構密閉,有濾毒通風設備,有防化學、生物戰劑的設備和能力。
人防工程至少設有兩個安全進出口。